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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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
一年一度年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和验证人签名)后,派专人报送至我厅职业培训处。
二、报送时间:3月1日—3月31日
三、办理报送手续时,各单位应提供《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江西省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教师上岗资格认定汇总表》、《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审核表》,表中内容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供。
四、相关文件、表格可从江西职业技能鉴定网站(www.jxzp.gov.cn)下载。
五、今后如无变化,教师上岗认定工作都按以上时间、方式进行。
联系人:常青 联系电话:0791—6386379
特此通知
江西省劳动保障厅职业培训处
二○○六年二月
来源:
更新时间:
200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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