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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届江西省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赣劳社培[2009]14号

      


       

关于开展第一届江西省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驻赣有关单位、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江西省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赣劳社培【2008】58号)要求,根据《江西省首席技师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就2009年开展第一届江西省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程序

  1、选拔对象和条件按照《实施方案》第二条规定执行。

  2、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负责组织所属单位的选拔申报工作,按照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逐级审核上报,统一由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汇总报到省劳动保障厅职业培训处。

  3、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组织所属县(市、区)及市属单位的选拔申报工作。非公单位的选拔申报由各设区市统一安排。按照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逐级审核上报,统一由各设区市汇总报到省劳动保障厅职业培训处。

  4、申报材料包括《江西省首席技师候选人申报表》、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主要技术成果证明、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附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十五份)。

  5、各地、各单位上报的名单须在申报人员所在基层单位进行公示。

  二、时间安排

  1、2009年6月底前各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劳动保障厅职业培训处。

  2、2009年7月省劳动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省首席技师评审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复审,产生参评人选。

  3、2009年8月20日前省首席技师评审组会同有关专家,对首席技师参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人选名单。

  4、2009年8月底前,对首席技师人选名单进行社会公示。

  5、2009年9月10日前,报省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江西省首席技师名单。

  三、评选计划安排

  1、江西省首席技师每三年组织选拔一次。2009年为首届首席技师评选,按照100人左右进行安排。

  2、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按1-5名推荐上报,各设区市按5-10名推荐上报。

  四、经费安排

  1、对于评选上的首席技师,发给一次性奖励经费8000元,主要用于其自身培训深造、带徒传技、同业交流、技术创新等活动。

  2、首席技师的奖励资金由省劳动保障厅核拨至各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省直主管部门,并委托其代为发放。

  五、使用和待遇

  1、各地、各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首席技师的管理制度,按照《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首席技师在生产管理、技术创新、经验交流、传授技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真落实首席技师在带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的待遇,所在企业单位应逐步提高首席技师的薪酬水平。

  2、首席技师名单纳入江西省高技能人才信息库,作为全省高技能人才统一使用和管理,承担相应技能咨询、攻关、交流等任务。

  六、其他事项

  1、有关文件及表格可在“江西省职业培训鉴定网”查询和下载(网址:HTTP//www.jxzp.gov.cn)。

  2、联系人:庄金华  0791-6207178。

  附件:江西省首席技师申报表.doc

 

二○○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