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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员

 
  一、职业定义
  从事组织机构信息传播、关系协调与形象管理事务的咨询、策划、实施和服务的人员。
  二、职业等级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公关或相关专业(新闻、广告、营销、秘书)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广告、营销、秘书)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广告、营销、秘书)3年以上。
  (3)具有公关专业大学专科及相关专业并从事公关工作一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3)连续从事公关工作十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四、(考核方案、统考时间)
  详情请参考:关于做好江西省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五、相关资料
  2、《公关员职业技能培训教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审定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
  书号:ISBN 7-309-02363-3
  定价:29.80元
  3、《公关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审定
  出版社:海潮出版社
  书号:ISBN 7-80151-399-1/G?154
  定价:1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