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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训期满人员统一参加专场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通知

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 jx.osta.org.cn  2011-01-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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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人社职鉴定[2010]12号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单位:

  按照省厅《关于2009年实施〈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劳社培〔2009〕21号)要求,为确保“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计划”)培训结束后的考核鉴定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定于2010年9月18日(周六),对全省“青年计划”培训期满人员统一开展专场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鉴定对象及申报程序
  (一)鉴定对象:
  经2009年度“青年计划”培训期满的人员。
  (二)鉴定职业及等级:

  凡组织“青年计划”参加职业技能专场考核鉴定的单位,应按照所培训的职业(工种)组织报名。按其培训目标,经“青年计划”培训期满的人员可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高级技能(三级)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三)申报程序:

    1、各培养单位需填报《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考核鉴定申请表》(见附表)。

  2、各培养单位在提交《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考核鉴定申请表》和报名数据时,必须同时提交《2009年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新生录取名册》,以备资格认定。

  3、参加“青年计划”专场考核鉴定必须使用“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各培养单位已经设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由所(站)按程序上报,没有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按隶属关系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所在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申报单位应在考核鉴定前的10个工作日前将《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考核鉴定申请表》、《2009年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新生录取名册》、《职业技能鉴定报名人员花名册》和电子报名数据一并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逾期省中心不予以受理。

  二、考核鉴定方式与时间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动手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两项鉴定成绩分别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89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为确保考核鉴定质量,考务工作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试题、统一考评员派遣、统一证书发放。鉴定的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命题或降低考核鉴定条件和标准。

   理论知识考核时间安排为2010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理论考试当日下午开始实施。

  三、考核鉴定收费标准

  考生参加考核鉴定时,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考核鉴定费用。按照原江西省劳动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江西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价行字[1997]25号)规定的“高级工”考核鉴定收费标准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未参加本次统一专场考核鉴定或考核鉴定不合格,以及未经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意参加其他场次的考核鉴定均不能申领培训补贴。

  (二)考核鉴定结束后,各鉴定单位必须在2010年9月20日前将试卷送回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由省中心实行统一阅卷。各有关单位必须在成绩出来后的30天内办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及时将培训补贴申领材料报送省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钟阳萍    张成吉       

  联系电话:0791—6207177    6207239

 

  附件: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考核鉴定申请表.doc

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