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江西省曙光职业培训学校等四所职业培训机构”的批复

 
关于同意设立“江西省曙光职业培训学校等
四所职业培训机构”的批复
 
赣劳社培函[2007]17号
 
各有关单位: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职业培训学校〉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设立如下职业培训学校:
设立江西省曙光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层次为初级、中级、高级;办学形式为全日制、半日制、业余;办学类型为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软件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师;招生对象为就业前人员、在职人员、失业与待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许可证编号为劳社民3600003000109号。
  设立江西省德能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层次为初级、中级、高级;办学形式为全日制、半日制、业余;办学类型为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车工、维修电工、机修钳工、焊工、计算机操作员、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政服务员、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招生对象为就业前人员、在职人员、失业与待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许可证编号为劳社民3600003000110号。
  设立江西省南昌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层次为初级、中级、高级;办学形式为全日制、半日制、业余;办学类型为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软件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培训对象为就业前人员、在职人员、失业与待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许可证编号为劳社民3600003000111号。
  设立江西省赣江驾驶员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层次为初级、中级、高级;办学形式为业余;办学类型为汽车驾驶员;招生对象为就业前人员、在职人员、失业与待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许可证编号为劳社民3600003000112号。
  以上学校在办学上接受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管理,在教学中要严格按照国家、部颁的职业标准、大纲进行教学,学员培训结束后发职业培训证书并统一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者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招生广告或简章内容须经省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发布。学校收费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5]5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希望你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及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劳社培[2004]17号)的要求,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来源:  更新时间:2007-04-04  阅读次数: